本報訊(記者 黃英)12月5日,常先生遇到了煩心事。5年前在山西發生的一起交通違法行為,原本已在當地接受了處罰,但5年後駕駛證審驗時,這條違法信息又連續出現。
   2008年,常先生駕駛大客車在山西呂梁因超低速行駛被當地交警現場處罰200元。2012年審驗駕駛證時這條信息出現,他到寧夏交警總隊科技科將違法信息刪除。但今年去審駕照時,這條違法記錄再次出現,交管局科技科答覆必須交了罰款才能審驗駕駛證,而山西的違法記錄里卻沒有這條信息。
   對此,自治區公安廳交管局科技科負責人解釋,寧夏公安交管的違法處理系統已和全國聯網,凡是寧夏籍車輛或駕駛人,在外省市發生交通違法時,都可在寧夏通過正常手續處理。同時,外省車輛在寧夏發生交通違法的,也可通過正常渠道在寧夏辦理。
   鑒於常先生這種情況,如果在外地發生了交通違法行為,而且已現場繳納了罰款,應及時與違法發生地轄區交警大隊聯繫,讓其將違法信息上傳到公安網上,以便及時在交警隊消除違法行為。如果當時沒有及時與當地交警隊溝通,駕駛員也可找到當時繳納罰款的憑證,及時上傳聯繫違法發生地所在交管部門,讓其重新上傳當時的違法數據,不過此違法信息的上傳也會受到網絡環境影響,最快一到兩個星期,最慢一至兩個月,但目前車管業務對駕駛證的審驗可推遲至90天內審理完畢。  (原標題:5年前處理過的異地違法記錄咋又“複活”了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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