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京報訊 (記者李寧)六旬老人何某為治療心臟病,經人介紹前往李某開設的道場斷食誦經,但4天后死亡,老人家屬將道場告上法庭,索賠41萬餘元。昨日此案庭審中,被告方表示老人斷食誦經是自願行為,且出示了老人所寫遺囑,稱自己“看開生死”,生死與被告無關。
  為治心臟病斷食誦經4天
  昨日上午,房山法院竇店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。何某的妻子高某及其兩個子女作為原告出庭,被告李某的兒子作為其代理人出庭。
  何某妻子高女士稱,何某於今年3月份被確診為心臟病,通過同村村民介紹,知道被告李某在家開佛教道場治療各種疾病。
  5月,何某在高女士的陪同下,一起去李某家裡治病。何某說明病情後,李某說“病可以治好,但得斷食誦經,消災祛病。”
  斷食誦經第四天,高女士得知丈夫死亡。高女士說,李某沒有任何行醫資格,卻非法留治患有心臟病的病人,並要求其斷食常達4天之久,應承擔法律責任,賠償41萬元。
  被告稱老人自願斷食
  在庭上,被告李某的兒子說,家中確實開設佛教道場,也有居士在那裡斷食誦經,但沒有非法留治病人,居士們都是自願來的。
  李某說,他父親不是醫生,“家裡的道場也不是醫院。”對於身患絕症前來誦經的人,道場為他們提供免費食宿,“居士們都喜歡這裡的環境,是為了追求快樂的往生。”
  “他在道場斷食誦經4天,何某的妻子一直沒來看過。”李某說,對於一個身患心臟病的人放任不管,是存在過失的,而且何某和高女士從沒有將他的病情告知道場。
  庭審中,就何某是否自願斷食誦經,雙方展開激烈的爭論。
  李某出示了一份由何某書寫的遺囑,遺囑中,何某表示自己看開生死,生死都和被告無關。而高女士則辯稱,遺囑是李某讓寫的,併進行斷食誦經,不是何某自願的。
  昨日,該案未當庭宣判。  (原標題:斷食誦經治病4天老人死亡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dp16dptdd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